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业务范围
名称核准
工商登记
企业增资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税务登记
银行开户
办理外贸业务(进出口权证)
变更转让
工商年检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85号华荣大厦1610室,(新街口中心大酒店后门)地铁新街口金陵饭店6号出口上来50米即到公司。
热线:13951958850(24小时)
电话:
邮编:210005
邮箱:admin@yycaiwu.cn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工商部门:“住改商”注册时必须出具“不扰民证明”
   
工商部门:“住改商”注册时必须出具“不扰民证明”
发布时间:2014/12/1  访问次数:338

    原标题:在家开公司 需有“不扰民”证明 工商部门:“住改商”注册时必须出具“不扰民证明”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现如今许多大学毕业生都希望毕业后自己创业当老板,在家开公司即节约成本又方便。兰州90后青年小李想在自己的家里注册一家公司,这段时间在工商局注册公司的过程中一直被一张“不扰民证明”所困扰,“不扰民证明”究竟所谓何物呢,又是由哪个部门出具呢?

    创业者:注册公司缺“不扰民证明”受阻

    兰州90后青年小李大学时代就想毕业后成为一位自主创业者,今年9月小李从原单位辞职,专心着手注册成立公司,由于手头资金有限,和家人协商后决定,就在自家的一套房子里开公司,这段时间在工商局注册公司的过程中一直被一张“不扰民证明”所困扰,前两天去办理注册手续,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看完他准备的材料后说缺少一张“不扰民证明”,小李不解,追问原因后得知在家开公司,房子的性质就由住宅转变为了经营性场所,需要出具“不扰民证明”。

    记者在兰州市部分社区了解到,社区的确在为一部分人出具“不扰民证明”,在一个社区的公示栏里记者看到了“不扰民证明”模板,内容大致是:社区向工商部门证明所要申请注册的公司,虽将住宅改作了营业性场所,但经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及征询相关居民,均表示无异议,不存在扰民情形,特此证明。接受采访的市民大多觉得“不扰民证明”比较新鲜,对在家创业需开具证明征得社区同意的做法比较赞同。

    工商部门:“住改商”注册时须出具“不扰民证明”

    记者就小李的问题采访了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丁珊,丁珊副局长给出答复是:业主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的证明。同时,丁珊副局长还告诉记者,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方便创业者注册,目前已放宽了出具“不扰民证明”的权限,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所在社区、物业办或房屋主管部门均可出具。(记者 张文博)

上一篇: 工商登记制度向纵深改革
下一篇: 注册制的前提是保证上市公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