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中明确指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大力减少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同时指出: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国务院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于10月1日开始施行。
7月14日,省委书记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8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意见》,决定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扩大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8月20日,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决定,将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怀化市和永州市7个市州纳入全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决定郴州、永州2个市开展“三证合一”登记管理试点。
省政府批复永州为“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的试点市,既是赋予我市先行先试的改革任务,又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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