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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登记不再需要前置审批
发布时间:2015/4/22  访问次数:370

    法制网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张媛 药品管理法等26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对于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所涉及法律规定作出了修改。

    据介绍,为使市场主体更便利、更快捷地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有必要对药品管理法、计量法、保险法等法律中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原前置审批部门可以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强市场监管。据此,草案对上述法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办理工商登记不再需要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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