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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出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15/3/30  访问次数:374

  工商登记可“一照多址”

  本报讯 (记者 王域西)3月26日,记者从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德阳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德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试行)》日前正式印发并实施。今后,一个营业执照可拥有多个经营场所。

  新规放宽了经营场所登记要求,根据《德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试行)》,今后一个营业执照可最多核定3个以内(含3个)的经营场所,同一地址则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此外,《规定》还允许企业在其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内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不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但必须到住所所属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新规也同时放宽了审批门槛,除涉及市场主体机构设立审批事项予以保留外,其余涉及市场主体经营项目、经营资格的前置许可事项,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项目。而针对市场主体在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所需提交的材料,《方案》同样予以简化: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登记,提交能够证明对其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材料即可予以登记。

  作者:王域西

  netease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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