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本报“律师热线”栏目由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黄日森律师接听并解答读者的问题。
可把未休年休假的上班时间折算加班工资吗?
李小姐:我在新会某厂工作了11年,今年我未向公司申请年休假,我向公司提出未休年休假的上班时间应当视为加班,要求公司折算加班工资,但公司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公司这样做是否违规?
黄日森:未休的年休假分两种情形:1、因为员工本人不申请而未休年休假,单位不需要为此额外支付加班工资;2、因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注册空壳公司是否违法?
林先生:我是某公司的员工,最近公司参与投标,而招标单位对投标公司的其中一项要求是:参与投标的公司需要有3家以上分公司。我是该投标项目负责人,公司要求我注册空壳公司并担任该空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想问一下这项操作是否违法?
黄日森:法律规定注册空壳公司属违规操作、违法行为,其主要参与人、负责人轻则承担行政责任或者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重则可能触犯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等多项刑事责任。建议林先生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法律。
水表不清导致数据错误,住户要补缴水费吗?
陈先生:我的房屋出租了两年,水费缴交方式是每月支付。现在,自来水公司突然要求我补缴3000元水费,对此,自来水公司称原因是水表不清,导致数据错误,没有收足水费,我该怎么办?
黄日森:1、水费缴交适用月结、月缴的方式,即每月由自来水公司自动从住户账户中扣收水费。住户收到水费发票意味着已清缴当月的水费;如水表不清,则收费数据存在错误,该错误的后果是因自来水公司的自身原因造成,而补缴的费用也可能因水表不清而存在错误,故自来水公司不应凭错误的数据向住户收取水费;如果住户水表不清,自来水公司应及时换水表,以保证准确收取水费。
□江门日报记者陈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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