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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在注册地审批领证
发布时间:2014/10/8  访问次数:421

  本报讯 (记者 郑峥)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获悉,自治区住建厅决定将部分建筑业、城市园林绿化、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类行政审批权,交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区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此次自治区住建厅将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中的电梯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等10项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审批权,下放到各地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发证。将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审批权下放到各地级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发证。将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审批权下放到地级城市住房保障部门,直接审批发证。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地加强对核准企业的动态监管。按照“谁许可、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纠正重审批、轻监督问题,将核准企业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严格落实企业和人员准入清除制度,每年按不低于30%的比率对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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