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制度,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办理实行一门受理、一表填报、内部流转、统一发证的“四证联办”制度。同时,对我市工商登记302项前置审批事项,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反复研究、论证、核对,在充分征求部门、服务对象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保留13项前置审批。
解读据统计,在我市工商登记302项前置审批事项中,有法定依据的实际上只有120项,大量的是以部门文件的形式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最终只保留的13项前置审批,涉及国家安全、金融安全等,如设立医院、金融机构等,其他法定的107项全部改为后置审批事项,也就是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再去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完后可以正式展开经营活动。来源: 南京日报(南京)